新华报业网讯 (通讯员 浦文 记者 束宇)骑车外出,怎料祸从天降,被小区门口的道闸击中头部,摔倒昏迷!业主乔女士遇上了这种“少有的事”,决定与小区的物业公司对簿公堂,谈谈赔偿的事。
昨天上午9点,乔女士在丈夫的陪伴下,坐进浦口区法院第七法庭。刚开庭,两口子就把事件经过向法官作了陈述:
乔女士今年50岁,是大桥北路某小区业主。今年3月13日中午12时许,乔女士骑自行车从小区西大门外出,当时,门口的道闸正处于开放状态,她蹬车出门,谁知一刹那,竖起的道闸突然放下,不偏不倚击中了她的头部!乔女士从自行车上摔倒在地,当即昏迷不醒。“更气愤的是,门口的保安没有对我采取任何积极的施救措施”,乔女士称,几分钟后,她渐渐苏醒过来,相当虚弱,恰逢一位路人经过,她向这位好心的路人求助,最终拨通了110和120。
送医院救治后,乔女士被诊断为头部、腰部软组织损伤,在医院住了3天,医嘱还让回家休养10天。说到这次受伤的后果,乔女士不自觉地抚摸起了头部:“到现在头皮都会时常发木!”诉状中,她提出了医疗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等共计3700余元赔偿;另外,因对本次受伤可能造成的后遗症尚不能确定,她表示要保留进一步追偿后续治疗费的权利。
而小区物业的负责人比画着说,一般小区道闸往往留下一些空隙,行人、非机动车或可以从此处穿过,而他们小区的道闸是“一杆子到头的”,把路封得死死的,且有醒目的“一车一挡、严禁尾随”标志。道闸应用的是地面重力感应科技,一辆车开走后,栏杆自然落下。很明显,乔女士当天不应该骑车从这里出门,祸事的发生是由业主本人引起的。
场面僵持,接下来,原被告又为事发后的态度问题,各自斥责了对方。好在法官从中斡旋,毕竟大家朝夕相处,没必要闹得不能收场。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物业公司当庭给付乔女士1500元作为赔偿,此纠纷一次性了结。(文中当事人系化名)